132
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
以下是GB/T 19923-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文档的部分摘要和截图:
5 再生水利用方式
5.1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(包括直流冷却水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)、洗涤用水时,一般达到表1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可以直接使用。必要时也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或与新鲜水混合使用。
5.2再生水用作锅炉补给水水源时,达到表1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尚不能直接补给锅炉,应根据锅炉工况,对水源水再进行软化、除盐等处理,直至满足相应工况的锅炉水质标准。对于低压锅炉,水质应达到《工业锅炉水质》(GB1576-2001)的要求;对于中压锅炉,水质应达到《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》(GB12145&89)的要求;对于热水热力网和热采锅炉,水质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。
5.3再生水用作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时,达到表1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,尚应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或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,通过再生利用试验或者相似经验证明可行时,工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;当表1中所列水质不能满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,而又无再生利用经验可借鉴时,则需要对再生水作补充处理试验,直至达到相关工艺与产品的供水水质指标要求。
5.4当再生水用作工业冷却时,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管理参照《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》(GB50050)的规定执行。

上一篇
海水淡化反渗透系统运行管理规范
下一篇
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
Wteya Product Center
产品中心
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
合作客户
















免费获取报价